July 12, 2007

網路上的二三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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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看就要升國三了,想把網路上的東西做些整理,這實在是個大工程阿。

網路真容易讓人愈陷愈深。打從我離開無名小站那一刻開始,才瞭解網路上的遼闊。慢慢認識了很多人,知道了原來不是只有 IE 可以上網、知道了不是只有無名小站是部落格(我以前真的這樣以為)、知道了書籤還可以放在網路上等。

之後網路甚至成了我生活的重心。現在要強制自己脫離,還真的不是普通的困難。前幾天把 RSS Reader 裡的 feeds 退訂了一大半,現在異常的舒爽。

原本想利用這個暑假把版面弄的「能看」一點,看來還是無望了。現在就一點一點的隨心情想改就改。我就是那種就算搞得很醜也不用現成的版面的傢伙。

昨天在一個免費空間試著安裝 wordpress,沒想到竟然成功了,我之前不知道試過多少次呢。它困擾我的原因是因為一直失敗讓我很不甘心,現在又紓解了一個。(要困擾我真的不是普通的簡單)

然後是整理我的 del.icio.us。「別傻了,整理這種東西不是人在幹的」,看了幾秒後就下了這個定論。

最後一個,也就是唯一還沒解決的,就是 flickrPicasa 的選擇。flickr 是照片類服務的龍頭,實在沒話說。但是免費會員只有三個 sets,這讓我感到很頭疼。我不常拍照,所以不太願意付費升級。

反觀 Picasa 就沒這個限制了。就在這一點我的心就整個偏向 Picasa 了,但要命的是「就只有這一點」。也就是說,其他功能,我都是喜歡 flickr 更勝 Picasa 的。

所以現在很難抉擇阿,痛苦個半死,我就是連這種小事都很在意的那種人阿。而且前幾天用這招換來了三個月的 Pro,這下更難抉擇了。管它的,現在就暫時二個都用好了。

另外因為之前只有把照片傳到 flickr 而已,現在先上傳到 Picasa 就是了。把這個搞定後,是否就該做個結束了?

July 7, 2007

兒時記趣 - 卡通與遊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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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時最喜歡的卡通就屬「神奇寶貝」了。喜歡到哪種程度?就是少看到了幾分鐘就痛苦的要死的那種。每個禮拜六的晚上六點半,總會拿著飯碗坐在客廳的電視機前,深怕漏了些許畫面。

之後開始蒐集些神奇寶貝的小玩具,大隻十元、小隻五元,我大概有一百多隻吧。常常拿起來……。好吧,如果用旁觀者的角度,就是二手分別抓著一隻,然後揮來揮去的。這樣講感覺滿蠢的,應該說是在「戰鬥」。

拿玩具戰鬥也就算了,我還常和堂弟進行「人體戰鬥」。人體戰鬥是指由我們來擔任神奇寶貝,然後……。好吧,如果用旁觀者的角度,就是二個人在那裡跑來跑去的遊戲。

詳細一點,一個人可有六隻,看誰的六隻都死了就輸了。我們得一下子當訓練師,一下子當神奇寶貝。「上吧,XXX,就決定是你了!」說完後自己就跳出去當神奇寶貝,「你做的很好,辛苦了,回來吧。」自己被幹掉後再跳回來把神奇寶貝收進寶貝球裡。

對打時,我們還要一邊喊招式名稱,一邊進行攻擊。比方說喊完「噴射火焰」後,就要把嘴巴張開,再用手當作火焰這樣攻擊。被打到的一方還得裝出被火燒的痛苦神情,發出「呃阿」的叫聲。

之後再大一點時,喜歡上「遊戲王」。玩遊戲王就不用那麼累了,只要拿紙牌在桌上戰鬥就行了。當然,我也蒐集了一大堆紙牌。

遊戲王裡有三張最強的,分別是天空龍、翼神龍和巨神兵。當時就我、我堂弟和我鄰居在玩,我們已經規定好別人選的牌自己不能再選,一個人有四十張吧。大家多多少少都有點想和電視中的主角有相同的卡片 ─ 天空龍,因為我的年齡最大,所以……天空龍就在我手上。

我們玩到堪稱苦瓜爛熟的地步,遊戲裡的魔法卡和陷阱卡平常都是背面朝上的放在桌面的,我們竟然可以依一些卡面背面的磨損,知道卡片是甚麼。到後來還得拿一張卡片貼在背面,變成二層式的,好讓對方看不出來。

現在想想,小時候的自己還真的不是普通的厲害,寫的連自己都覺得很蠢。

July 5, 2007

兒時記趣 - 與玩具的情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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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和妹妹聊天時,講到了我小時候的趣事,不知不覺間把自己大笑一番。我很慶幸自己還記得些小時候的事,但深怕在歲月的洗刷後,它們會慢慢褪去。所以趁現在還能依稀記得些,儘快將之紀錄下來。

因為父母都要工作,早上都是做手工好賺些零頭的奶奶陪我度過。爸爸晚上才回家,下午媽媽要睡午覺,只好靠菜市場的便宜玩具來避免我的吵鬧。

我記得有一組玩具,是由「爸爸、媽媽、嬰兒、一隻狗和一堆家具」組成的。玩法大概就是組個家,演個家庭吧?我也不知道我當時是怎麼玩的,現在把差不多的玩具擺在我面前,我應該會感到很苦惱。

後來,裡面的小嬰兒腿斷了。我為了這件事嚎啕不已。爸爸試著將它黏回去,但撐不住多久,同樣的情節又一次次的上演。那種感覺,或許對當時的我來說,就好喪親之痛,可見跛腳嬰兒和我的感情有多麼深。

玩具通常都是玩不久的,很快就會玩膩。我玩最久的,大概就屬「阿兵哥部隊」。印象中有綠、灰、紅三色。每色都是一個部隊,烽火在我的房間裡恐怕不只連三月。

我會將積木排成戰場,最喜歡的鏡頭就是讓一位士兵緊貼著牆,轉身跳過轉角時發射子彈,而敵方就重中彈而倒地。如果覺得嫌我說的不清楚,打開電視看看有槍戰的場景,這種精彩鏡頭應該少不了的。

掌握所有阿兵哥的生死真的不是普通的有趣阿。(無聊吧?)

我還有一個皮卡丘的玩偶,它的背被插個上面有條碼的白色尼龍(好像是吧),愈看愈不順眼。於是我便拿起剪刀,為它動個小手術。結果它的背被我剪下一塊,令我懊惱不已。開刀而把病人搞成這樣,當時的我一定非常自責。

小時候的我對小東西的情感還真的令現在的我難以理解。最具代表性的(雖然這不是玩具,不過對當時的我來說,甚麼東西都是玩具吧),媽媽說我到了不能在吸奶嘴的年齡時,還是不行沒有奶嘴。只要它不在手上,我就會大哭大鬧。直到有一次出門時,把奶嘴搞丟了。媽媽買別的奶嘴我都不要,之後吸奶嘴的習慣就沒了。

這代表我很專一嗎?(固執吧)早知道一開始就把我的奶嘴扔掉不就得了。我媽那個時候一定這麼想。

July 2, 2007

換回 twitt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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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看到瓦特比大人在 twitter 上的訊息

加入 twitter 只是單純想要喃喃自語,其延伸出來的社交功能我不是很在意,所以不再將不熟的人加為朋友,如果想把我加入朋友,也請自便。至於 buboo,搞得像是聊天室一樣,我實在敬謝不敏!

想起昨天讀的一篇《部落格已死?部落格進化?─淺談 buboo 與 twitter 的風起雲湧》,今天又讀了《twitter:溝通的模式與障礙》

這篇原本沒有這麼短的,可是看到上面二篇文章,實在很棒,我在廢話好像顯得多餘。一定要去看看阿。

buboo 的很多 twitter 沒有的機制,乍看之下好像都有點交友的味道。比方說從生日看相同星座的使用者、更方便的回覆功能、還有網友製作的地圖、社團等。

想想這幾天我花在 buboo 的時間好像太多了,我還要讀書吶(少來了)。還有我一直不太喜歡 buboo 的 badge,一次只能顯示一篇。twitter 的就好多了。因為我一開始使用的原因就是想輔助 blog 的阿。

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是 Ivan 說 twitter 比較好看。(踹飛)

所以我又回到 twitter 啦,沒辦法,buboo 實在太歡樂了,會分心。可是憑我三分鐘熱度的個性搞不好沒幾天又換回來了。(小聲)